践行《廉政准则》 弘扬党的优良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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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廉政准则》 弘扬党的优良作风

【摘要】《廉政准则》的颁布实施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体现。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践行《廉政准则》,树立宗旨意识,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增强责任意识,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培养高尚情操,大兴艰苦奋斗之风、严守党的纪律,大兴批评与自我批评之风。

【关键词】《廉政准则》;党的优良作风;党员领导干部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指出,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党和人民事业成败,必须在全党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着重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大兴艰苦奋斗之风,大兴批评与自我批评之风。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形成凝聚党心民心的强大力量。2010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廉政准则》的颁布实施,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又一重要举措,是中央反腐倡廉坚强决心的体现,也是共产党人廉洁从政、克己奉公的人生指南。每一位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都必须认真学习、践行《廉政准则》。

第一,树立宗旨意识,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廉政准则》明确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之源、执政之基。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区别于一切政党的显著标志。党员领导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焦裕禄、孔繁森、任长霞、王瑛、沈浩等模范人物,他们之所以受到人们的尊崇和爱戴,重要的是他们始终牢记党的的宗旨并在实际工作中践行之。我们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这些英雄模范为榜样,时刻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把人民群众装在心里,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要勤勤恳恳地为人民办实事,老老实实地接受人民的监督。在工作中,要经常警惕和克服官僚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尤其要坚决反对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作决策、定政策充分考虑群众利益和承受能力,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切实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努力践行《廉政准则》,就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

第二,增强责任意识,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求真就是认识事物的本质,把握事物发展规律;务实就是要真抓实干,务求实效。求真务实是党的优良传统,是我们党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通过不断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是党员干部应当具备的政治品格和良好作风。据此,《廉政准则》明确了从政行为的“红线”和“高压线”,这样可以使党员领导干部行有所止,少犯或不犯错误。因此,作为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心存敬畏”,敬畏章法、敬畏权力、敬畏人民、敬畏良知,始终坚守党性和行为准则,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切实把握好以下三个方面。一要切实加强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求真务实的自觉性。《廉政准则》强调8个方面“禁止”和52个“不准”,其涵盖了行政权力行使中极易滋生腐败的各个领域。党员领导干部要全面、透彻、深入地领会其精神实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努力将形成的理念用于实践,做到知行合一,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自觉践行,廉洁从政,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二要切实抓好工作落实,把求真务实体现到各项工作中去。要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恪守《廉政准则》,坚持讲实话、出实招、办实事、务实效,把工作的着力点真正放到研究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上,放到研究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紧迫问题上,放到研究解决党的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上,在抓落实的实践中不断提高坚持求真务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三要切实建立健全制度,为坚持求真务实提供体制保证。要坚持以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为重点,紧紧抓住易于滋生腐败的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综合运用党内监督、国家专门机关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多种形式,努力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以制度建设和创新来保证在全党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

第三,培养高尚情操,大兴艰苦奋斗之风。艰苦奋斗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实践证明,一个没有艰苦奋斗作支撑的民族,是难以兴旺发达的。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党肩负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重任。要担当起这一重任,要求每个共产党员始终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牢记“两个务必”,就是要求我们居安思危,自觉增强忧患意识,克服骄傲自满的情绪。《廉政准则》明令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官员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是否符合“52个不准”的要求,群众最有发言权。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处理好亲情与党性的关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做到两袖清风,一身正气。“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廉洁从政,必须始终保持艰苦奋斗本色。

第四,严守党的纪律,大兴批评与自我批评之风。严守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也是弘扬优良作风、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的前提条件。实践证明,一个没有党纪意识,不把党纪放在眼里的人,不可能是合格的党员,更不可能是合格的党员领导干部。只有自觉学习《廉政准则》,严格遵守《廉政准则》,才能把“八禁”、“52不准”转化为内心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领导干部以身作则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关键。要使批评和自我批评科学化、经常化、制度化,不仅要掌握正确的原则和方法,而且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能以身作则,成为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模范。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严于解剖自己,做出榜样,才有最好的号召力和说服力。因此,领导干部能否以身作则,这是批评与自我批评能否开展得起来的关键。邓小平同志生前以身作则,多次带头做公开的自我批评和自我解剖,表现出无产阶级革命家广阔的胸怀和崇高的风范。邓小平指出:“领导人不可能什么事都做得百分之百的正确,不可能一点缺点错误也没有。问题在于自己的缺点和错误,有没有自我批评的精神,让不让别人批评,听了正确的批评能不能接受和照办。有错误自己讲而且讲够,又能倾听别人的批评的意见,这就有了主动,就可以使大家心情舒畅。这样做绝不会损害自己的威信,只会提高自己的威信。”因此,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以《廉政准则》为镜子,时刻对照、检点自己的工作行为,严格要求自己,带头廉洁自律,稳得住心神,管得住手脚,抗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经得住考验,时刻记住法律与纪律的“高压线”,把握公与私的“警戒线”,以平和之心对“名”,以淡泊之心对“位”,以知足之心对“利”,以敬畏之心对“权”,自觉做到条件变了艰苦奋斗的作风不丢,环境变了吃苦耐劳的精神不减,时代变了甘于奉献的传统不变,成为遵纪守法的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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