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发地区职业教育改革经验与制度的经济学分析
本文作者(李艳红 孔令锋),请您在阅读本文时尊重作者版权。
摘要:简要归纳发达国家如美国、英国、德国和澳大利亚等国职业教育体系成功的关键要素,重点分析韩国新加坡、香港、台湾、东欧等后发国家和地区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成功改革经验及对我国职业教育改革的借鉴意义,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探讨促进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制度创新思路。
关键词:后发地区:职业教育;改革经验;制度经济学“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决定投入140亿元加强职业教育的发展。职业教育是面向人人的教育,将成为我国未来教育发展的重点,在高中阶段和大学阶段至少要占到一半以上,并将延伸贯穿于继续教育、终身教育领域。职业教育源于西方发达国家,目前已经成为现代教育体系中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了解西方发达国家的职业教育发展状况,归纳其发展规律,对于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非常重要。但从学习的角度看,那些新兴的后发国家和地区,在经济腾飞过程中职业教育的发展经验对于我们来说则更加宝贵。笔者拟通过归纳发达国家职业教育成功的关键要素,分析后发国家和地区职业教育的成功经验,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探讨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制度创新思路。
发达国家职业教育发展的关键要素
发达国家的职业教育已日趋成熟,出现了以证书体系为主体的英国模式、以社区学院为特色的美国模式、以“双元制”闻名于世的德国模式、以TAFE体系享誉全球的澳大利亚模式等多种体系。虽然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性,但这些国家的职业教育中一些共性的东西,构成了职业教育走向成功的必要条件,笔者称其为“关键成功要素”,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法律体系的保障
经济需求的牵引、政府的支持是推动职业教育发展的两股主要力量,但是这两股力量的大小会随着经济周期和政府换届等因素表现出较大的波动性。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职业教育要想获得持续发展,必须依靠健全的法律体系,在办学资质、师资、经费、就业准入等各个方面提供比较稳固的保障。早在1969年,德国的《职业教育法>对职业学校的办学条件及企业的培训任务就提出了具体要求,对国家承认的工种做了详尽规定,对社会的参与及监督也做了全面阐述。此后。德国又颁布了与之配套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如;《职业教育促进法》、《职业培训章程》、《联邦德国职业学校分类章程》等。美国的职业教育发展也是建立在比较完善的立法基础之上的,与职业教育相关的立法主要有《乔治·巴顿法案》(1946)、《职业教育法》(1963)等。1984年,美国又推出了《卡尔,帕金斯职业教育法案》,为加强对职业教育的管理,还设置了州职业教育董事会和州职业教育顾问委员会等专门机构,
职业资格证书的纽带与桥梁作用统一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标准不仅可以将职业教育与企业需求紧密地结合起来,同时也可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建立沟通的桥梁,进而推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走向互通融合。英国的职业教育体系就是以围绕职业资格证书开展而闻名世界。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英国确立了职业资格证书与普教学历文凭等值的制度,这一改革引起了德、美、法、澳等其他发达国家的重视和效仿。对于职业资格证书的规范与强调,不仅可为学生提供获得职业能力的标识和进一步升学深造的凭证,也可成为学校提高职业教育质量的动力。
企业充分参与的推动与引导作用职业教育主要着眼于职业素质与实际工作能力的培养,因此,只有作为用人一方的企业积极参与,才能使这种教育形式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德国通过《职业教育法》打破了教育以学校为主的传统观念,建立了校企合作、以企业为主的职业教育培养模式,在明确企业主导地位的同时。强化了企业的责任与义务。在办学模式上,以企业的实践培训为主,以职业学校的理论教学为辅,培训能力不足的中小企业可通过建立跨企业的培训中心作为补充。荷兰、奥地利的职业教育也都属于企业主导的模式。
后发地区的改革经验
如果说上述“关键成功要素”是成熟的职业教育模式的主要构件,那么对于职业教育尚处于摸索发展阶段的中国而言,如何获得这些构件是我们更为关心的问题。在这方面。一些后发国家和地区的职业教育发展经验对我国具有更强的借鉴意义。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政府发挥积极推动作用,通过多种措施促进职业教育优先发展1974年,为了应对经济转型过程中出现的人才短缺问题,韩国政府专门制定了职业训练的特别措施税制,规定300人以上的企业必须提供厂内培训,不足300人的企业则必须每年为每个工人交付205美元的培训税,支持国家在培训上的投入。据测算,韩国企业内培训落实到每个工人的实际费用早在1979年就已达到每年846美元。在澳大利亚,仅由联邦政府资助的行业培训机构就有近90所:在香港,用于学徒培训的42个指定行业共建培训中心近20所。
加强教育体系的改革,退步实现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互通互认在后发国家和与地区,职业教育普遍处于弱势地位。为了改变这种局面,除了在资金、政策等方面向职业教育倾斜之外,改变人们头脑中传统的教育学术化、精英化意识也十分关键。实现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互通互认就是一项关键性的制度变革,它不仅可赋予职业教育在教育体系内更加公平的地位,还能够提供更多的教育选择机会。在我国台湾地区,已经建立起一个与普通教育体系并列,而且能够相互融通的职业教育体系。台湾的高中主要有普通高中、职业高中(高级职业学校)。普通高中毕业生主要升入大学和独立学院,少部分升人高等技职院校接受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职业高中毕业生除直接就业外,可升入二年制或四年制的技职院校接受高等职业教育。在高等教育中,两年制专科职业教育可与四年制本科职业教育衔接,也可与普通本科教育衔接,即专科职业学校的学生在经过相应的考试后,可进一步接受更高层次的教育,因此,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两个体系是相通的。此外,台湾还在试办综合高中,希望由此使职教与普教的对接更为顺畅,其发展目标是到2010年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与综合高中能够三分天下。